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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年新春不停诊,重医附二院惠民助孕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1-10 点击数:230

为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响应国家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科生殖医学中心以江南院区新中心启用为契机,为减轻有孕育需求家庭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开展宽仁惠民助孕活动。

惠民活动时间:

从1月21日启动仪式宣布开始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

惠民活动内容:

一是推行“四免”优惠措施,对试管婴儿患者免收取卵手术费、超声手术操作费、促排卵期间B超监测费5次、注射费等费用共计2000元。

二是推行“春节期间不停试管周期”,春节期间不间断为辅助生殖助孕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满足患者需求。

江南院区生殖中心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B区江南新城天文大道288号门诊4楼B区

咨询电话:

62888313;62888355

重医附二院妇产科生殖医学中心将认真落实以上措施,真正做到,流程到位、服务到位,切实满足不孕夫妇的就医需求。

注:此次活动解释权归重医附二院所有

妇产科生殖医学中心介绍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科生殖医学中心从2011年开始筹建,于2012年11月通过原重庆市卫生局(现重庆市卫健委)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并获得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登记号:YF20110405、YF20110406),开始正式运行夫精人工授精(AIH),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2013年11月获得正式运行IVF-ET和ICSI的资质。2021年1月获得重庆市卫健委同意筹建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PGD)技术的批复。

中心现有医护人员 41 名,其中,博士生导师 1 名,硕士生导师 5 名, 高级职称人员 7 名,博士 8 名,硕士 10 名。除拥有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外,生殖医学中心重视与国内外顶级生殖医学专家的交流与合作,主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派人员到国内外一流生殖医学中心学习世界先进技术。聘任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妇产科学系原主任、终身讲席教授、英国皇家妇产科医师学院院士、加拿大皇家内外科医师学院院士、美国妇产科学院院士——Seang Lin Tan为兼职教授;聘任德国耶拿大学胎盘实验室主任、美国生殖免疫学会前主席——Udo R. Markert为客座教授。

虎年新春不停诊,重医附二院惠民助孕在行动

依托于妇产科的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中心积极开展生殖医学领域的前沿科学研究。近3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际合作、省部级科研项目和重庆市卫健委科研项目近10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科研论文10余篇。2016年获得教育部“生殖与发育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2017年获批重庆市生殖发育与干细胞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常规诊疗项目:女性不孕症的诊治,男性不育症的诊治,复发性流产的诊治,多囊卵巢综合征、月经失调、高泌乳素血症等女性生殖内分泌疾病的诊治,孕前咨询和检查,女性生育能力评估,辅助生殖技术,夫精人工授精(AIH),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试管婴儿”),供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供精“试管婴儿”),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第二代“试管婴儿”),睾丸穿刺取精-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TESA -ICSI),胚胎冷冻及复苏,精子冷冻及复苏,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检测(PGD/PGS,第三代“试管婴儿”)(筹建中)

特色诊疗项目:复发性流产专家门诊(复发性流产系列检查和保胎治疗),多囊卵巢综合征专病门诊,子宫内膜着床窗检测(针对胚胎反复着床失败的患者,排查子宫内膜因素),薄型子宫内膜、胚胎反复着床失败患者的宫腔灌注治疗,卵巢衰老、子宫内膜损伤的干细胞治疗(国家卫健委备案中)

重医附二院妇产科生殖医学中心怎么去?

医院导航:

1.关注“重医附二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服务→点击来院导航→点击右下角“到这里去”按钮即可。

2.地图:

搜索“重医附二院”选择“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渝中)”或“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院区”

渝中院区地址:重庆市临江门76号(近解放碑)魁星楼门诊楼6楼C区

江南院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B区江南新城天文大道288号门诊4楼B区

联系电话

渝中院区:

江南院区:;62888355

伴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闭幕,人口计生法也完成了修改,更新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也就是说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了,那么入法后的三孩生育政策将会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正式实施了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提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目前,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建议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将作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对三孩生育政策作出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法律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在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决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出的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施行前生育三孩的,可按修改后的法律认定。

7月1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网上回应三孩准生证申领问题时明确提到,经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2021年5月31日之后,均可以生育三孩。

也就是说在2021年5月31日之后,均可以生育三孩。也意味着在5月31日后生育的三胎都无需罚款,若地方政府征用了费用的,记得去找他们退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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